辽宁实行药品先行退付制度 买到假药政府包退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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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辽宁今天消息据今天《华商晨报》报道: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在抚顺已试点8个月的“消费者购买假劣药品先行退付”制度,在辽宁省开展已成定局,但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还没确定。 同时,在辽宁省直机关工委1月9日公布的2005年第四季度最佳实事中,这一利民实事“榜上有名”。
据悉,按规定,在抚顺市,市民买到假劣药品,需向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投诉,监管局须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退付消费者所购假劣药品的全部款项。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