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社会公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6:25 北京晚报

  逃票一次一生羞愧

  读者李先生因自己的一次逃票经历,后悔莫及,永生难忘。那次李先生乘车去公主坟,车上人多,直到他快下车时,售票员才挤过来问:“哪儿上的?”李先生明知从家到公主坟需2元钱,可突然冒出个歪点子:要说从半路某站上的岂不能省1元?于是答:“西苑上的。”随手掏出5元。不料售票员没深问就找回4元。头一次干逃票的勾当居然成功了,李先生很得
意。他一下车慌忙跑开,把票扔进垃圾箱,惟恐售票员喊他回来核对。等到商场购物时,想到省下1元刚好付账,心里直乐。可翻了半天口袋,几元零钱没了,却多出一张车票。敢情是一紧张,把零钱当废票扔了……李先生仔细一想,脸直发烫。“要是为1元钱当场被抓住,我这么大的人,脸面可全丢尽了。我干的什么事啊!”林靖

  点评

  勿因一元失大节

  1元钱是个很小的数额,却着实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和内在品德。谁都不能以“区区一元钱”为由,心安理得地逃票。北京礼仪学院院长李柠认为,不买票和违章使用车月票,是违反社会公共准则的一种行为,须用强制方法加以规范。乘客因违反公共准则在先,在别人制止和纠正的过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无权再计较别人的态度了。乘客服从乘务员的管理、引领是没有前提条件的,不能因计较乘务员的态度而给现场带来混乱。林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