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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贵了吧 一度电一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6:52 海峡都市报

  住户:享受不到民用收费

  外运车队宿舍楼建于上个世纪60年代,是由当时的外运车队和泉州中医院合建,住户是这两个单位的员工。

  住户李先生说,那时用电都是由单位代收,缴费标准与外贸车队一样,都是按工业
用电收。上世纪90年代末,外运车队将单位厂房、修车场、仓库盘给个体户刘某,只剩下宿舍楼属于住户,而住户的电费便由刘某代收。

  “6年前,宿舍楼电费由0.6元上涨到0.84元。去年11月15日,刘某要求我们每千瓦时(度)电要交1元。”宿舍楼206室74岁的黄阿伯说:“本来居民用电一千瓦时才4毛多,收8毛多已经过头了。大家都拒交,可没两天,电就被切断了!”

  刘某:损耗费用要分摊

  而刘某则解释说,电费涨到1元是因为变压器使用年限较长,每月得交上一笔电损、维修费、磨损费等。这部分费用理应由大家分摊。

  刘某说,本想重装个变压器减少损耗,但是费用太高。

  电业局:可申请改比例用电

  泉州电业局勘察人员肖先生了解相关情况后说,外运车队宿舍楼与周边加油站、修理厂等企业同用一个变压器,所以收费与他们同一个标准,即每千瓦时电0.86元。

  针对此事,肖先生有两点建议:第一,就是住户采用一户一表。但按照目前变压器最低功率,一户一表最低需要4千瓦,20户就需要80千瓦。这样的话,住户们就得申请安装100千伏安的变压器。一个变压器需要10多万元,平均分摊每户一次性至少得交5000多元。

  建议二,也是比较好的办法,就是住户到电业局申请改比例用电,电业局相关人员便会到现场检测。以后,每个月宿舍楼居民用电和车队的用电按比例分开计算,居民电费标准可按民用电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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