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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法律制裁 这个小偷要吞下铁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20:36 北方新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包宝德) “注意不要让他吃掉手里的东西!”1月9日,民警在抓捕一个姓赵的小偷时,及时制止了他吞食铁钉的行为。

  当日上午,回民区交警大队第一警务区接到报警称,一个女子在满达商场附近发现一个小偷。民警赶到时,该女子指着远处一个男子说那就是小偷。该女子说:“前两天就是他抢走了我的手机,还踢了我两脚,这几天我叫了几个朋友,天天在附近寻找他。”随后,
民警和两名武警战士上前把该男子抓住。该男子挣扎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就要吃,民警发现他的这一反常行为及时进行了阻止。原来,这个男子手里拿的是一个塑料瓶,里面装着一棵三四厘米长的铁钉。据他交待:“吃下装在塑料瓶里的铁钉没有危险,因为去医院拍照时,X光片上只显示钉子不显示塑料瓶。这种情况下民警就不会把我带走了。”目前赵某已经被移交到回民区刑警一中队,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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