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法律制裁 这个小偷要吞下铁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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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20:3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包宝德) “注意不要让他吃掉手里的东西!”1月9日,民警在抓捕一个姓赵的小偷时,及时制止了他吞食铁钉的行为。 当日上午,回民区交警大队第一警务区接到报警称,一个女子在满达商场附近发现一个小偷。民警赶到时,该女子指着远处一个男子说那就是小偷。该女子说:“前两天就是他抢走了我的手机,还踢了我两脚,这几天我叫了几个朋友,天天在附近寻找他。”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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