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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盗刷状告中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2:40 京华时报

  失主认为商场审查不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信用卡只凭签字就可以进行刷卡消费,但商家对签字的审查只限于“外观一致”,于是,出现了信用卡丢失后被频频盗刷的情况。认为商场审查不严,失主施先生状告中友百货公司讨要被划走的5400元。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中友百货的代理人郑先生表示,收银员不是笔迹鉴定专家,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对笔迹进行鉴定,审查外观基本一致就可以了。郑先生承认信用卡在签名审查上存在的风险,但他认为,商家核对签名真伪有难度,信用卡的安全还是应该由银行考虑。昨天,法官没有对此案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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