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政府形象不能奢望“公关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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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3:12 舜网-济南时报 | |||||||||
深圳市有关部门确认,“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公共关系处”已经悄然成立并开始运作。据介绍,在市政府设立“公共关系处”这在内地城市中尚属首次,开创了政府强调“服务”的风气之先。 企业设置公共关系部门,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政府里成立“公关处”,却是新闻。笔者注意到,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公关处”,与企业“公关处”协调关系、塑造形象的职能
客观地说,政府关注与公众的关系,注重自身形象,渴望有一个好“人缘”,这种想法符合“执政为民”的宗旨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是一个进步。但在我国,在政府职能没有发生根本转变的情况下,政府设立“公关处”的作用十分有限,政府好“人缘”的获得,也不能指望“公关处”。 这个道理不复杂。政府要获得好“人缘”其主要路径不外有二:一是官员廉洁,二是让民作主,政府所有决策由民众作主,政府行为由民众监督,官员升迁去留由民众票决。在我国,公众是政府的主人而非顾客,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不存在“公关”,也不需要什么“公关”手段与技巧,不应有“公关”的色彩。一些地方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日益衰落,不是因为没有“公关处”,而是因为一些官员忽略了为人民服务,是因为一些官员腐化堕落。影响政府人缘的“官员不为民”的现象以及腐败问题不解决,政府设了“公关处”,也不会在公众中赢得好形象。 而且,政府设立“公关处”,还有劳民伤财之嫌疑。“公关处”的所有职能,在政府的相关部门中都能找到,而那些部门并没有因为设立“公关处”而精简。吃财政饭的人越多,纳税人负担就越重,为民办实事的钱就越少,如此,如何赢得好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