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禁止对天葬拍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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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3:34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10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我国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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