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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严禁拍摄天葬现场及在媒体刊登图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3:53 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10日电 10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我国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这为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严禁参观拍摄

  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禁止射击“神鹰”

  为了保护“神鹰”(秃鹫)的正常活动,《规定》还指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葬台及周边进行射击、爆破、鸣号或者采石、取土、挖沙等活动。

  天葬是藏民族特有的丧葬方式,已有上千年历史,它以把死者喂食秃鹫视为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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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西藏: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拍照或报道
重庆晚报:西藏禁止对天葬拍照
燕赵都市报:西藏:禁止对天葬拍照
北京娱乐信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报道天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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