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祥辞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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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5: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本报讯 (记者 秦璇) 依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定: 接受张洪祥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韩忠学同志辞去湖北省副省长职务。
会议还通过决定,接受靳军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敬大力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议还决定免去段安华同志的湖北省水利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忠法同志为省水利厅厅长。 相关专题:中国重要人事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