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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7:1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沙区昨日公布,除全市规定的禁放区外,石小路→龙泉路→沙中路→沙杨路→渝碚路→天陈路→天星桥立交→天马路围合城市中心区,西物木材、光能板材、双朝门板材市场,磁正街、磁南街,后山坡、解放坡、新民坡,下土湾地区及各宗教活动场所100米范围内也属禁放区。市民可打电话65480130和6375523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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