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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要强化责任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7: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卫生部近日出台《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要求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意见》规定了如下情节应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有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上报,经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办的投诉案件以及辖区外要求协查、协办的案件拒不办理、故意拖延、影响查处的;12个月内经两次以上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庇、袒护问题,干扰对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仍违反规定
,弄虚作假;对控告、揭发、检举其过错行为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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