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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表决方式的演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7:57 潇湘晨报

  1.“豆选”1937年10月起,黄土高原农民创造“豆选法”,即候选人背对着选民坐成一排,背后放一个粗瓷海碗,选民向自己中意的候选人的碗里投黄豆、蚕豆或绿豆,最后根据碗中豆数确定人选,这一方式为日后人大表决所借鉴。土改后选举人民代表,绝大多数农民不识字,也多用“豆选”。

  2.鼓掌、举手和无记名投票1949年以后,各级人大普遍采用鼓掌和举手,表决选举
任免、重大决策和政府报告等事项。1953年,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会议选举、通过议案和基层直接选举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表决,间接选举人大代表和县以上人大会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用无记名投票,其他事项用举手表决。

  3.电子表决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使用电子表决器,电子表决(又称键决)由此发端。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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