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重申医疗机构不得见死不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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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9:06 中国青年报 | |||||||||
日前,黑龙江民工王建民无钱就医病死在北京某大医院走廊一事,经媒体披露引起广泛关注。今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已经重申医疗机构不得见死不救的规定,各级各类医院、卫生所都不能因为危重病人没有或暂时没有费用而拒绝治疗。 关于到底谁来承担相关费用问题,毛群安认为,如果让医院全部承担下来,不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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