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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血友病下月进医保 每月最多报4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9:5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肖小冰 通讯员 穗劳宣) 广州市医保门诊特定项目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月1日起,血友病纳入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每月最高可报销4500元。

  按照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在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血友病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
险待遇。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只要累计费用超过1000元,即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每月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450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属于自付和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或现金支付。

  享受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记账,待月度结算时,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支付。

  名词解释

  血友病

  主要表现为特殊的出血倾向,病人的机体只要有轻微的破损,就会出现持续的、难以控制的出血。其发病率为0.05%—0.1%。由于血友病曾在19世纪英女王维多利亚家族出现,人们也把血友病叫“皇家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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