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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中层收回扣被阻雇凶杀死老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0:5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中山市一保健品公司原中层因不满老总阻止其收取供应商回扣,指使生意伙伴雇凶伤害报复,不料将老总伤害致死。近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涉及9名被告人的雇凶伤人案作出了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直接行凶者杨某死刑,幕后策划者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令9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相关损失40余万元。

  准备20万雇凶费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担任中山某保健品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期间,借职权便利向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被害人乔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后,对李某以权谋私的行为有所察觉,并收回了其手中相应的职权。眼看大好财路被断,心胸狭隘的李某萌生报复之心。

  2005年初,李某指使潘某纠集他人报复乔某,并将乔的相貌特征及其车牌号码告知潘某。潘某要求李某支付费用40万元。2005年4月,李某先后两次将人民币20万元存入被告人潘某的银行账户作为雇凶费用,要求潘某找人将乔打伤住院,至少半年不能上班。同年8月初,潘某找到阿强,指使其物色人员教训乔某。随后,阿强将其堂兄阿龙介绍给潘某,潘某当即付给阿龙人民币1000元,要求其将乔某打伤致其半年不能上班。后潘某指使阿波(在逃)带阿龙到

保健品公司指认了乔某使用的轿车。

  要求专砍背部和手

  2005年8月6日晚8时许,阿龙通过阿超、王某纠集张丽文等人,窜到乔某住处楼下的停车场,用砖块砸烂乔某使用的轿车车窗玻璃后逃离现场。随后阿龙致电阿波,要求收取报酬。潘某通过阿波支付了人民币4000元给阿龙。李某得知乔某轿车被砸但人未受伤,再次要求潘某找人实施伤害行为。于是在潘某的指令下,阿强又要求阿龙继续找人加害乔某。

  随着雇人行凶事件的愈演愈烈,阿龙有了自己的打算:与其伤人不如求财。于是他写了封信告知乔某,称有仇家想加害于他,要其付5万元破财消灾。不想乔某不作理会。阿龙与王某等人密谋决定,于2005年8月25日晚实施用刀砍人计划。当晚9时许,王某纠合杨某携带4把西瓜刀,与阿龙、刘某窜至中山市东区乔某住处附近守候。阿龙要求刘某、杨某砍被害人的背部和手,不要砍头部和前胸。9时30分许,乔某驾车回家,杨某、刘某即持西瓜刀冲上前朝准备上楼的乔某的背部、手部乱砍,乔某转身用公文包抵挡时,又被砍中胸部,当即昏迷倒地,行凶二人见状即与负责接应的王某乘车逃离现场。乔某被砍后于当晚死亡。

  2005年8月27日、28日,9名涉案疑犯分别被抓获归案。潘某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退出赃款人民币19万元。(记者 邱锐泉 通讯员 吴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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