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22日起可在五环内购买烟花爆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6:10 北京晚报 | |||||||||
本报中午快讯(记者王蔷 讯员韩金星)记者从市烟花办了解到,1月15日之前,全市所有合法的烟花鞭炮销售网点都将被确定下来,1月22日开始,市民就可以在五环路内购买到各类正规烟花鞭炮。市民购买时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网点购买,认准“燕龙”标志。 如果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意外,受害人可以持发票向有关部门投诉。
销售网点在销售烟花鞭炮期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剩余的烟花鞭炮可以在正月十五以后退回到北京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销售者根据购买时签订的合同与烟花鞭炮公司联系,在对销售网点考察合格后,公司将派专用运输车将花炮拉回,按照原价将货款退回给销售者。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2006年1月24日至2月12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销售。如果销售网点从私人手中进货,执法部门将吊销该销售网点的销售许可证、取消该销售网点、没收违法花炮、对责任人进行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责任人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之内将不得再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