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五环内22日开始售卖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0:50 新京报
北京五环内22日开始售卖烟花爆竹

西城公安分局民警为同学们讲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本报记者王贵彬公冶祥波摄影报道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本报讯(记者王姝)北京市烟花办昨日通报:本月22日,烟花爆竹将在五环内全面上架。15日之前,北京禁改限第一年烟花爆竹销售资格之争将尘埃落定,全市所有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将最终确定。

  未售完鞭炮将回收

  北京市烟花办负责人介绍,只要销售网点在销售烟花鞭炮期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正月十五后,北京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将“有偿回收”剩余花炮。销售网点可根据购买时签订的合同,与烟花鞭炮公司取得联系;考查合格后,鞭炮公司将派专用运输车,将鞭炮拉回,并按原价返还货款。

  据介绍,各网点如想顺利退掉剩余鞭炮,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严格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暂行办法》,没有私进私售行为;本月24日至2月12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销售;剩余烟花爆竹不残、不损、不开箱。对于以上“三不准”,整个销售期,公安、工商、安检、城管等各执法单位将不断抽查;市民如发现哪个网点提前“歇业”,或私进私售,也可打举报电话。

  私自进货最高罚10万

  北京市烟花办工作人员说,如果销售网点从正规渠道和私人手中双渠道进货,并低价私自购进,一经发现,销售许可证将被立刻吊销,同时取消该销售网点,没收违法鞭炮,并对责任人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责任人还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之内不得销售经营烟花爆竹。

  此外,正月十五之前,如随便自行撤销摊位,或者将各品种的鞭炮都打开,将无法退货。

  出现意外可鉴定质量

  烟花办工作人员说,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网点购买,认准“燕龙”标志,同时,必须索要发票。发票将成为日后纠纷的质疑依据。

  放鞭炮一旦放出意外,消费者如认为烟花爆竹本身有质量问题,可向质监部门提出质疑,要求质监部门测试鉴定。质监局已设立检验站,专门负责烟花爆竹质量检验,检验站将通过各项实验,证明导致意外的具体原因,究竟是烟花爆竹自身质量问题,还是燃放者未按规定燃放。质监局做出的结论,将具有法律效力;销售者如果认为意外原因系燃放者未正确燃放,与所售烟花爆竹质量无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新闻

  烟花爆竹首现假冒防伪标志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杨海军 裴新军)昨天,通州工商分局巡查张家湾镇牛堡屯一个体百货商店时,发现了140多个烟花爆竹假标志。这是自“禁改限”以来北京首次发现的假防伪标志。

  这家个体百货商店是烟花爆竹定点销售单位,工商执法人员拨打防伪标志上注明的查询电话,输入密码后,语音提示防伪标志是假的。

  商店负责人称,这些防伪标志是两个月前一个推销爆竹的男子留下来的,而且今年还未进货,货架上摆的烟花爆竹是去年没卖完的存货。

  工商将对这家店进行立案调查,追查147个假防伪标志的来源。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