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铺炕夜话④对恶性欠薪应依法论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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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1: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眼下最要紧的是讨薪。辛苦劳作一年,回家两手空空,放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这事要抓紧,要有点硬手段。 讨薪源于欠薪,分析家拆解出诸多原因。但无论什么理由,在农民工付出劳动却没有报酬,而这报酬又是赖以养家糊口的现实面前,都是站不住脚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有分析家提出了“恶意”的概念,而且把一些讨薪者也纳入其中,无非是说他们采取了某种过激行为。过激固然错误,但可曾想过他们迫于无奈?(无事生非者除外)想过他们用“善意”讨不回来?有欠薪才有讨薪,这个因果关系不能颠倒。 更令人不解的是“恶意欠薪”,莫非还有“善意欠薪”不成?欠薪只有多少、迟早之分,怎么会有善恶之别?他人付出了劳动,你应该付酬而不付,本身就是一种道义上的恶行,而且与侵占、侵吞他人财产无异,近乎或等同于犯罪了,何来善恶之说?若说“恶性欠薪”,或许还能成立。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可以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乃至物质帮助,政府部门可以下达行政命令,动用经济手段,但从实践看,虽有成果但不彻底,显得有些“软”。讨薪、清欠经年,至今仍在讨、仍在清,便是证明。敢请分析家们帮忙分析一下欠薪的法律责任,论证一下依法治罪的根据,把那些侵占、侵吞农民工血汗钱的“恶性欠薪”者送上法庭去,那样效果可能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