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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监测液化气价格 气价异常波动将进行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1:44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肖世艳 梁为)针对近期液化气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的情况,自治区物价局下发了对液化气价格加强监测的通知,要求广西液化气生产企业严格按国家规定的10%的比价关系确定出厂价格。

  记者1月11日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从现在起,全区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将选取一家在本地销售网点较多的瓶装液化气销售商,对其实施每周一次的价格监测,每周四上午
11时前将当地14.5公斤瓶装液化气的销售价格(不包括搬运费)报自治区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以便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

  当液化气购进价格上涨过快时,自治区物价局将建议政府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或财政适当补贴,弥补经营者因购销价格倒挂引起的亏损,同时做好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

  对于区内各液化气生产企业,自治区物价局要求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政策,按照与汽油保持1∶0.83~0.92的比价关系确定出厂价格,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中石油、中石化两分公司要督促所属液化气生产企业对照国家政策自查自纠。另外,自治区物价局将开展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违反价格法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编辑:杨东作者:肖世艳 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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