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 李某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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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2:3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 高瑞锋 实习记者 何 娟 通讯员 王金刚) 1月11日,记者从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于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嫌犯李某被批准逮捕。当日,记者从解放军第253医院烧伤科了解到,李某的妻子张某目前病情比较稳定,她的哥哥从老家赶过来照顾她。得知丈夫被批捕的消息以后,张某的情绪波动不大。嫌犯李某的妹夫忻先生告诉记者:“我嫂子经常一个人哭泣,她总是说,希望我哥亲自照顾她。”
新闻背景:2005年12月8日21时左右,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讨号板村一间房屋发生火灾,暂住在这间房屋里的张某被重度烧伤,她的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涉嫌纵火的李某被警方带走。经过调查,警方得知事情发生以前,李某(31岁,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和张某曾经打过架。李某一怒之下把汽油浇到了怀抱女儿的妻子身上,从而引发了这场火灾。12月9日,由于涉嫌故意杀人,李某被刑事拘留。事情发生以后,本报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连续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