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安徽“夺命疫苗”处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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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2:51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夏正玉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为进一步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卫生部近日通报2005年6月安徽省泗县由于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的处理情况。当地有关部门对泗县卫生局、防疫站4名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事件的3名直接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影响了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反映出少数卫生行政部门有法不依,管理不善;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章不循;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