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大头娃娃案开审两店主成被告(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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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3:16 国际在线 | |||||||||
黑心店主何学辉。陈飞/摄 黑心店主汤红玉。陈飞/摄 国际在线消息: 昨日下午,雨花区法院对2005年震惊全国的株洲大头娃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两名销售伪劣奶粉的店主汤永红、何学辉被推上了被告席。由于此案情况复杂,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女婴食用劣质奶粉成大头娃
据受害女婴的父亲漆勇明介绍,其女儿奇奇(化名)出生时体重为3.4公斤。因无母乳,漆勇明就在自家附近的“心诚商店”购买了由内蒙古呼伦贝尔北雪乳业有限公司、泰顺鹿源乳业有限公司联合生产的正蒙黄金搭档奶粉,连续给女儿吃了4个多月,共20多包。 去年2月,漆勇明夫妇发现孩子生长异常:食欲降低,无法站立,头发逐渐稀少,脸部浮肿。2月26日,孩子被送往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检查,临床诊断为低体重、发育迟缓、三度营养不良。奇奇当即被要求入院治疗。 精心喂养的孩子怎么会营养不良?联想到去年媒体报道的“大头娃娃”,漆勇明怀疑孩子的营养不良是奶粉质量所致,便向株洲市卫生监督所举报。株洲市卫监所稽查科在向省卫监所报告的同时,立即展开调查。执法人员首先找到销售正蒙黄金搭档婴儿奶粉的“心诚商店”老板何学辉,何学辉称奶粉是从长沙市高桥大市场名酒饮料城11栋32号惠扬商行女老板汤永红处购进的。 执法人员随即对店内的4包同批次奶粉进行了封存,株洲市卫监部门通过综合调查结果、临床诊断及检验结果,认定“女婴营养不良主要是一直食用正蒙黄金搭档劣质婴儿奶粉所致”。 两店主被告上法庭 2005年5月26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了销售伪劣奶粉的两名店主汤永红、何学辉,并向雨花区法院提起公诉。 为了治好奇奇的病,漆勇明带着女儿先后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就医。何学辉在支付了1.9万元医疗费后,以奶粉并非自己生产为由拒付医药费,奇奇被迫中断治疗。经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法医专科鉴定:奇奇因食用正蒙黄金搭档婴儿奶粉后出现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并遗有中度智力低下,为四级伤残。复诊仍须2至3年的康复医疗,每年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左右。于是,漆勇明一纸诉状将汤永红、何学辉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奇奇医疗费等费用17.4万余元。 法院将择期宣判 昨日下午3时,被告汤永红、何学辉被法警押上了被告席。法庭上,公诉人和受害人均向法庭宣读、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并提交法庭质证和确认。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2月,被告汤永红从一推销人员处购得80件劣质奶粉(其中有贝乐牌41件、盟王牌30件、正蒙牌9件),并于2004年3月30日销售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幼儿奶粉1件计20包给何学辉。2004年4月,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在被告人汤永红的店内进行检查时,没收了贝乐牌和盟王牌奶粉共71件,并责令其停止销售。汤永红在明知不能销售的情况下,仍于2004年12月9日和2005年1月20日又将2件计40包“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幼儿奶粉销售给何学辉。何学辉在购得上述奶粉后,在其店内进行了销售。被害人漆勇明于2004年10月下旬开始在何学辉处购买了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幼儿奶粉给奇奇食用。2005年2月,奇奇出现了“大头”病症,后经法医鉴定,奇奇因食用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幼儿奶粉导致营养不良,发育迟缓、脑损伤综合症并遗有中度智力低下,构成4级伤残(在离开伤害源和接受一定治疗后,目前,奇奇被鉴定为8级伤残)。经相关部门鉴定,两被告人销售的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幼儿奶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法庭上,被告人汤永红承认了自己明知奶粉有问题,而故意销售奶粉的事实,并称自己是自首,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而另一名被告人何学辉却称自己不知奶粉是劣质产品。 庭审从下午3时一直持续到晚6时30分,在经过举证、讯问被告和双方辩论后,因为案情复杂,法院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记者彭玮蔚 通讯员潘昊) 来源:长沙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