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3: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傅晓峰 通讯员 赵永德)今天我省召开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定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今年1月1日起将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十五”时期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由2000年的145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93.5万人,
五年共发放基本养老金74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一直保持在100%。养老金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自2003年以来,连续3年扩面人数都在50万人以上。到2005年底,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833.8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逐步提高,月人均养老金从2000年底的628.3元提高到2005年的854.6元。

  由于制度设计的欠缺,一直以来养老金实行混账管理,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个人账户由此成为“空账”。我省将做好试点工作,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将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能够更好地调动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我省要求改革要按照“增加的逐步增加、减少的不减发”的原则,确保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合理衔接和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

  这次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我省将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规范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他们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为20%。巩固市级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2007年底前全部实行比较规范的市级统筹。重点指导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积极性高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十一五”期末全省实行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要达到100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