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建议追回近千万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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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4:37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王少斐通讯员李群友)今日,记者从晋中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在查办一起滥用职权的案件中,通过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流失税款近千万元。 2004年6月8日,晋中市检察院在立案查办左权县地税局局长李大毛涉嫌滥用职权一案中,发现左权县地税局在2003年3月到4月份期间,曾对左权县永兴煤化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的2003年度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汇算检查,但未将上千万元应该补交的所得税清缴入库。
2004年6月14日,晋中市检察院向晋中市地税局发出委托书,要求对其中4户较大企业进行复查。复查查明其中3户应补交所得税额700余万元。当年7月19日,检察机关又向晋中市地税局发出“全面复查并将应补交所得税依法清缴入库”的检察建议,要求对其余7家存在类似情况的小户进行复查,指出晋中市地税局在企业汇算清缴检查中存在的漏洞并提出整改意见。 晋中市地税局随后向左权县地税局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的意见》。除一企业已关闭外,左权县地税局先后对10户企业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依法清缴不缴少缴所得税款总计9214873.72元。到昨天,这笔流失的税款已经被追回。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