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放烟花政府来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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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5:46 都市快报 | |||||||||
过年了,能不能放放烟花爆竹呢?新华社的消息说,今年的春节期间,南京市民可继续在规定的时间里,在主城区规定的范围内燃放规定的烟花爆竹。 规定的时间是,1月28日(农历除夕)中午12时起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晚24时。
规定的地点是有关部门在主城区划定的28个燃放点。当然,面积还是够大的,有近83万平方米,高峰时可容纳12万余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市民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因产品质量的问题造成了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是要赔的。(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