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督办21起经济犯罪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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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01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1522件1740人”,这是各级检察机关2005年8月至11月立案侦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的两个数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这些案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亿元。自去年7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先后两批确定了21起严重影响经济发展,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高检院挂牌督办的21起案件包括广东兴宁“8·7”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案、山西宁武县贾家堡煤矿“7·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并隐瞒死亡人数案、江苏淮安市伪劣农药侵害农民利益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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