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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被发现亮刀威胁判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3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梅)偷摩托车时被人发现,为了逃脱,一男子亮刀威胁围追居民。昨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嫌疑人对指控其涉嫌抢劫感到冤枉,法官当庭为其上了一堂“法制课”,让他低头认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1月3日,铜梁人赵某在沙区覃家岗西物市场偷走了一辆摩托车,但很快就被车主发现。赵某仓皇逃跑,附近居民闻讯纷纷出来抓贼。为了脱身,赵某打
开随身携带的弹簧刀一阵乱舞,企图将人们吓退,但最终还是被赶来的民警抓获。经沙区警方调查,2005年1月,他就伙同左某在铜梁县偷过一辆摩托车。在庭审中,赵某对两次盗窃摩托车的事实没有任何异议,但对指控其去年11月3日偷摩托车时涉嫌抢劫感到冤枉。为此,法官当庭给赵某上了一堂“法制课”,指出其在盗窃被发现后,为了逃脱,亮出尖刀威胁围追居民,对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这种行为已构成“转化型抢劫”。

  最后,赵某因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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