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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上网起摩擦 少年群殴把人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14 沈阳晚报

  只因朋友在网吧里与他人发生了一点小摩擦,5名年轻人就带着凶器前去“寻仇”,引发了一死两伤的血案。1月11日,5名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的年轻人在沈阳中法受审,他们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

  被带上法庭的5名被告都是新民人,他们中最大的在案发时20岁,最小的还不到18岁,还有一名案件参与者,竟是不到14岁的初中生,因其未到法定责任年龄,才被免于起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19日,张强接到赵阳和孙勇的电话,称他们在网吧被人打了。张强闻听,马上叫来于冬、王军、马越等人,几人约定在张强家楼下的医院门口集合,分乘两辆松花江面包车去网吧替朋友出气。

  当晚10时许,张强一伙人手持砍刀、镐把、扎枪等凶器,对被害人王某等4人进行围攻。群殴中,王某被打致死,还有两人被打成轻伤和轻微伤。行凶后,张强等人一起返回张强家。

  庭审中,几名被告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都辩称不是故意杀人。赵阳表示,“我和他(被害人王某)都不认识,我没想要杀他。当时我挨了打,只是想回去教训他一下……”,赵阳还说自己只扎了被害人腿和腰部一下,没想到会闹出人命。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王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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