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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管医院乱收费现象 医生多收1万元要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0:0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宋元晖) 今后,医院一旦多收费乱收费,被调查发现涉及金额达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将被开除公职。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该局针对此前医院发生的多收病人费用的事件,出台文件设立相关“高压线”,除了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也要被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奖金要和医德医风挂钩

  近期,随着国内一些地区医院出现多收病人费用的事件,医疗服务费用成为市民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防止和杜绝多收费乱收费现象。

  文件规定,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全国以及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不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医院职工的收入将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坚决取消科室经济承包、开单提成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文件要求各医院,对自立项目、扩大范围、分解项目和自行调整收费标准、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等多收费乱收费行为,将坚决查处;严禁非收费人员和收费不开收据等行为。

  规定要求,要制订《医疗服务适宜技术应用指南》,对每一种检查和用药作出规范,使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大处方、滥“检查”行为。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即日起要彻底切断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奖金分配的关系。各医疗机构实行按支出提取奖金总额的办法以及实行医务人员奖金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和社会效益等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进行发放,医务人员绩效绝不能以患者多交费用作为代价。

  收费要满足群众知情权

  同时,文件要求各医疗单位医疗收费要保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完善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系统。市、区卫生系统将健全医院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将辖区内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向社会发布和公示。

  各医疗单位要坚持院长、书记对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对收费管理工作逐级负责的制度,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人。

  对多收费乱收费个案涉及金额1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公职处理,相关领导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将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落实责任买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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