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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会熟人提防“咸猪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0:35 金羊网-新快报

  私会熟人提防“咸猪手”

  南海法院判决两起熟人强奸案,两罪犯被判刑

  新快报讯(记者刘恒斌通讯员黎毅锋)一男子“开房”玩,欲施强奸时被服务员发现;另一男子骗朋友妻送自己回家,将其强暴。近日,佛山市南海法院一审判决了两起强奸
案。由于两起案件的受害者与罪犯都是熟人关系,法官提醒男女之间虽熟,也要在平时的交往中保持距离。

  开房聊天生意人施暴被发现

  叶某是一个广西籍的生意人,与某夜总会的服务员阿清(化名)相识。2005年7月27日晚上,叶某到该夜总会喝酒,与阿清玩至次日凌晨2时后,邀请阿清一起到桂城某酒店开房聊天,并且应允不会与其发生性关系。可到房间后,叶某强行把阿清衣服脱掉,阿清急中生智到洗手间暂避。叶某强行撞门,惊动了该酒店的服务员,酒店方立即报警。桂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叶某抓获归案。法院认为阿清也有一定过错,叶某被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夜送“醉客”出租屋被强奸

  顾某是四川人,在2005年4月介绍某工厂饭堂给肖某承包时,认识了肖某的妻子阿秀(化名),一来二往两人相熟了,经常一起到市场买菜。后来肖某到桂城工作,顾某的妻子也离开了南海。2005年7月2日晚上11时,顾某约阿秀去吃宵夜。吃完后顾某说自己喝多了、身上有几万元,要求阿秀送他回去。阿秀把顾某送到出租屋要离开时,顾某立即抱住阿秀,将其强暴。阿秀遂向警方报警,事发当天顾某就被抓获。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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