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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处粗暴执法 辽宁建昌县仨农民告赢城建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0:45 金豹网-辽西商报

  金豹网_辽西商报讯 驻葫芦岛记者张延兵报道:鼻骨被打断,车被扣押,然后还要其交纳7000元钱的“代扫费”和1000元的罚款。遭遇这样的事,三个农民没有吃这“哑巴亏”,而是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法院一审判决:三个农民不仅不需要交罚款,兴城市城建局还要向三个农民进行赔偿。1月8日,记者获悉,一审判决后,徐某认为判决的赔偿数额过少,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农民自述:兴城环卫打人、扣车

  三个农民讲述了事实经过:2005年8月10日,建昌县农民徐某驾驶一辆

柴油三轮车,拉着废机油从兴城市街头驶过,车内驾驶室里还坐着两名同乡。走到兴城市东关附近时,被三个人截住。截车的人说他们是兴城市环卫处的,要对三轮车罚款。徐某害怕,将车开跑。见三轮车走了,截车的人立即打电话,让前面的同事帮助拦截和追赶。三轮车快出城时,两辆汽车将三轮车截住。汽车上下来的人对徐某等三人进行殴打,徐某被打得满脸是血,倒在地上,另外两人也被按在地上。这时,徐某的三轮车被开走。三轮车开走后,徐某从追来的汽车的后斗中拿起一把铁锹反抗,追来人撤走。兴城市公安局宁远派出所民警赶来,徐某等三人住进了
医院

  两天后,兴城市环卫处给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认定徐某的三轮车存在“车体污秽不洁,废油沿途洒落,污染路面”的事实,对徐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徐某交纳“代扫费”7000元。

  一怒告状:要求赔偿6万余元损失

  那些拦截徐某的人是兴城市环卫处的工作人员。徐某三人被打,医疗费不仅没有人给赔偿,三轮车也被环卫处扣押不放。为了给自己被打、被罚和交“代扫费”讨一个说法,徐某和另外两人于2005年11月1日向兴城市法院起诉,将环卫处的上级单位,兴城市城建局告上了法庭。医院病历显示,徐某被打住院时,鼻子有一个口子,鼻骨骨折,右面部、嘴唇、两个前臂、两只大腿以及胸部都有软组织挫伤。另外两人也是多处软组织挫伤。徐某等三名原告要求赔偿车辆被扣押的损失以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9857元。

  一审胜诉:不满赔偿数额仍要上诉

  2005年12月15日,兴城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对于存在“车体污秽不洁,废油沿途洒落,污染路面”的车辆,也只能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扣押车辆的职权,更没有收取“代扫费”的职权。法院还认定,环卫处工作人员打人的事实存在。据此,法院判决兴城市城建局赔偿徐某等三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4000余元,每扣押车辆一天赔偿经济损失38.3元,并在判决生效后,解除对三轮车的扣押。

  一审判决后,徐某认为判决的赔偿数额过少,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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