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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杂志社原社长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6:46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新华社电深圳《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原社长、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原副主任张辉贪污公款案,经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后,最近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被判有期徒刑11年。

  2004年5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交办,对张辉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在取得一些关键证据后,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7月15日对其立案侦查并刑事拘
留。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张辉终于承认了涉嫌贪污1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悉,从1999年至2003年,张辉在分别任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社长和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与某公司签订网站制作及产品销售的虚假合同骗取专项资金、截留借款做假账中饱私囊、将广告费想方设法据为己有、虚列工作人员工资名单等手段,共贪污公款180多万元。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后,判处张辉有期徒刑11年。据悉,张辉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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