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中国拟重点保护濒危鲨鱼 倡导民众尽量少吃鱼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8: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2日电 中国官员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已采取进一步措施保护濒危的鲨鱼资源。农业部正组织专家修订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已考虑将一些濒危鲨鱼列入保护名录进行重点保护;同时,政府部门倡导消费者要转变生活方式,转变消费方式,尽量少食用鱼翅。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副主任李彦亮表示,为保护包括鲨鱼在内的渔业资源,农业部
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对鲨鱼捕捞、资源养护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中国也加强鲨鱼国际贸易的监管。

  李彦亮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说,中国目前没有鲨鱼的专业捕捞队伍,捕捞鲨鱼都是兼营的。中国的渔民生产的状况和中国对水产市场的供应状况,决定中国渔民不会把鱼捕杀以后扔到海里。但他亦说,“如果有,一定是极个别的现象”。他说,中国政府鼓励对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这个合理主要是可持续利用,我们也鼓励对鲨鱼的整体利用,禁止对鲨鱼的局部利用,如果有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将严格查处。

  李彦亮说,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确有食用鱼翅的习惯。但对鱼翅等的利用及对渔业资源的利用,都是建立在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之上,“不是把它杀光,不是吃子孙后代的饭”。他说,中国人对鲨鱼的食用,主要是建立在国际公约有关的规定基础之上。中国对鲨鱼的捕捞以及对鲨鱼的进出口,是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像鲸鲨、姥鲨、大白鲨进行严格的管制,禁止捕捞,严格进出口管制。舆论界说,由于中国食用鲨鱼翅,所以对鲨鱼资源严重破坏。现在,国际组织还没有对这一说法做出权威的评估。中国是按照有关国际公约严格实施管理工作的。

  李彦亮表示,目前中国的鱼翅消费没有明显降低的趋势,主要是随着中国市场的扩大开放,进口和出口贸易在大幅度增加,所以鱼翅消费和正常年限基本持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于法昌表示,鱼翅在中国不属于禁止食用食品。但是,政府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倡导消费者要转变生活方式,转变消费方式,尽量少食用鱼翅。对宾馆、饭店等食用熊胆、穿山甲、娃娃鱼等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对经营者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