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规定十二种情形不能参加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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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0:5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薛昆) 为期40天的春运明日拉开帷幕,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昨日发出通知指出,9座以上客车和驾驶人在十二种情形下,不能参加春运。 通知要求,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逐辆逐人登记备案。客运车辆有下列7种情形的不能参加春运:到期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非法变更车辆登记项目的;不提交第三者强制保险凭证的;
客运驾驶人有下列5种情形的,不能参加春运: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未满18周岁申领驾驶证的。 相关专题:2006年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