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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露士”消毒不过瘾还兼治脚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1:33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焦点网谈》报道自从“非典”肆虐后,消毒产品便开始步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然而你买的消毒用品真的有用吗?“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在国内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然而在这一畅销产品的说明书上,擅自将卫生部核定的1:5的配水比例随意夸大,并将其适用范围由“衣物消毒”扩大到“地板、餐桌、沙发、厕所”的消毒。在“威露士”的妄言吹嘘被揭穿半个月后,号称“1:150的配水比例可达消毒效果”的虚假广告再次粉墨登场。

  随意夸大被发现

  揭穿这个知名品牌谎言的是一位消费者。广西的范小姐买了一瓶莱曼赫斯健康产品(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她出于好奇,登录了卫生部网站,了解对“威露士”产品的审批内容,却发现标签内容与审批内容有明显差别。

  按照卫生部卫消字(2003)第0182号批文,该产品是“以对氯间二甲苯酚(PCMX)(含量为1.5%-1.6%)为主的复方消毒液。可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而使用方法是“取80毫升本品与400毫升水混合(或按此比例稀释至可需用量)。浸泡衣、裤、袜等,15分钟后,再加洗涤剂洗涤,冲净。”记者后来在卫生部网站上也查到了此批文。

  然而,范小姐购买的“威露士”衣物消毒液的说明书上介绍的使用方法是,洗涤衣物取1瓶盖与洗衣粉同时加入洗衣剂容格内(对于顶揭式洗衣机可与洗衣粉同时加入水中)。如果按照说明书上的配水比例,所获得的溶液基本上不会有杀毒效果。随后,范小姐向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和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投诉,揭穿了生产企业夸大这一产品功能的伎俩。

  人们还注意到,“威露士”的另一产品———消毒液也存在着随意扩大使用范围的问题。卫生部审批的使用范围为“适用于皮肤和环境物体表面消毒”,产品说明书将其“改头换面”,变成了适用于“轻度擦伤、脚气、妇女卫生、粉刺、暗疮”。

  厂家自称能杀菌

  莱曼赫斯健康产品(广州)有限公司的吴月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书面解释称:“根据国家认可的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最新报告,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在1:150稀释比例下,对于国家规定的两种检测菌杀菌率均可达到99.99%以上”,“在1:300稀释比例下,对于大肠埃希尔菌杀菌率最高可达到98.7%以上,对于金黄葡萄球菌的杀菌率最高可达到98.4%以上。”

  吴月华肯定地对记者说:“以威露士衣物消毒液1瓶盖容量54毫升计算,根据说明中相关使用量是可以达到一定杀菌效果的。有关‘与批件使用比例不符就没有杀菌效果’的推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记者提出疑问,既然产品有如此好的杀菌效果,那么卫生部批准的配水比例为何仅为1:5呢?吴月华解释说,其实该厂产品早就达到了很高水平,但当年为了赶在“非典”时期推出产品,厂家才急于将标准降低来申报的。可是记者在查询卫生部批文时发现,该产品批准日期是2003年9月1日,而非典发生在2003年上半年。

  “威露士”明显违规

  即使实际情况真如企业所言,那么事后补做的检测结果能够随意地进行宣传吗?据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林科长指出:“‘威露士’的生产企业没有向卫生部正式申报及获得批准就大作广告宣传,显然是违规的。而且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认定必须经过卫生部认可的监测机构才是合法有效的,广东省疾病控制中心是惟一被卫生部认可的机构,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所作出的检测报告根本不能作为对产品进行评价的依据,企业更不可以用此作任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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