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网上叫卖“星球王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2:31 东方早报 | |||||||||
早报驻江苏记者 李克诚 林佳佳责任编辑 魏华兵 “月球大使馆”事件刚在北京落幕,又有人网上叫卖“星球王位”。日前,“淘宝网”上有卖家自称代表银河政府出售“星球王位”,价格从666元至999元不等。 这位注册网名为“宇宙国度”的卖主声称,已从浩瀚的宇宙中挑选出1000个最具价
几经周折,记者昨天联系到了“宇宙国度”———江苏扬州市一家化妆品店的合伙人,今年21岁的李炜诚。 谈到“星球王位”的创意,李炜诚语气中透着自信和热情:“每个人或许都想成为明星、送给亲爱的人最独特的礼物,‘星球王位’可以满足你的梦想—————你和爱人可以成为某一星球的主人,成为无比尊贵的国王、王后,有着与天齐寿、独一无二的荣耀。”据了解,自去年12月在网上开店以来,已有350人次浏览过该网页,但无人购买。而李炜诚表示已有2人向他发来电子邮件表示了洽谈意向。不过,他始终不肯向记者透露这两名“顾客”的邮箱。李炜诚还表示,已向国家档案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发去“郑重声明”,表明自己拥有上述权利,“虽然没收到回复,但我出售‘星球王位’的权利完全合理合法。” 李炜诚说,他准备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将以“宇宙国度”命名,经营范围是礼品生产销售。但扬州市工商局注册处人员明确表示,“礼品”的经营范围是可以接受的,但网站上所写的“宇宙国度”、“银河政府”等是绝不可能被注册成公司名称的,“星球王位”也不属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 对李的这一举动,扬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处罚的打算,因为外太空法律上还是空白,“如果真要罚,可能会像‘出售月球土地’一样,按投机倒把处理。” “《物权法(草案)》有占有原则,即谁先使用,谁就有所有权,但并不表示谁宣布占有某物就有所有权。”南京东方瑞信律师所律师张奎表示,李炜诚不可能已开始使用这些星球,因此根本没有权利叫卖“星球王位”。 新闻链接:出售月球被罚5万 去年9月,一个名为“月球大使馆”的公司对外宣传说,该公司专门出售月球等星球的土地,并声称298元人民币就能在月球上购买1英亩(合6亩)土地,购买者还可以获得月球土地证书。同年12月22日,朝阳工商分局以投机倒把对该公司处以了5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