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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不能“自由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6: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徐静

  本报济南1月12日讯省招考院12日转发教育部有关文件,对自主招生高校强调了录取规则。

  据了解,2006年参与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有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53所。
但按规定,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占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生人数较多且生源质量好的高校可以有所扩大。

  此外,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方可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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