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副厅长受贿被判14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7:0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1月12日电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近日在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全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法院审理认为,张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人民币共计162.3万元,股金16万元、美金1000元及5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为他人谋利,事实清楚,遂作出上述判决。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