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保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不走过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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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7:12 南京报业网 | |||||||||
【新华社南京1月12日电】(记者郭奔胜)江苏省11日公布的一项规定要求,群众评议结果是衡量省级机关抓作风建设成效的核心指标,今后凡是连续两次群众评议排序末位的单位或部门,其负责人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调整。由江苏省委出台的《关于建立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江苏每两年组织一次“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并充分运用群众评议结果,把评议作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手段,保证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意见》规定,机关作风是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群众评议末位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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