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开进长江要镇政府赔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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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7:1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汪君 实习生罗俊)一火锅店女老板深夜驾车载着市卫生监督所一工作人员赴宴返家时,驶入长江码头的“断头路”,双双溺水身亡。昨日,两死者亲属以道路没有设警示牌为由将镇政府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昨日,死者韩涛的父亲韩发淮称,女儿今年才34岁,是江津扬子江火锅店老板,去年8月16日零时50分,女儿韩涛驾驶一辆别克凯越轿车从自沙镇18梯码头径直冲向长江,车沉
韩发淮称,因女儿开火锅店与周业务往来较多,周常向她借车,出事那天,周称要去白沙与朋友聚会,他便让女儿开车。“近千米长的主公路和支路,居然没有任何警示牌。”韩发淮在庭上气愤地说,在主公路尽头,突然是一坡十多级台阶的石梯,无防护栏、隔离石礅和任何警示标志。他说,这路曾被安监部门认定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断头路”,所以政府有责任,并向其索赔24万元。昨日下午,周的妻儿也以同样的理由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元。 在庭审中,镇政府称,“断头路”码头已有多年历史,该路段的管辖权属该码头,镇政府不应该对此承担责任。法院表示,要补充调查该道路的产权归属问题,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