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退休金改革案受民众抵制暂缓实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8:3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立法院”12日傍晚针对2006年度台湾当局总预算争议部分进行表决,国亲两党“立法院”党团在台湾“无党团结联盟”支持下,以多数优势通过决议,“军公教人员退休合理化改革方案(18%改革案)”在未经台“立法院”审查前,暂缓实施;若台“考试院”及台当局“行政院”执意实施造成“国库”损失,得向相关人员追回。
据报道,根据台“立法院”12日通过的提案,台当局“行政院”及台“考试院”必须将因修改“军公教人员一次退休金及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利率”一案,所涉及的“行政命令”即送“立法院”审查;并在通过“立法院”审查完成各项办法与要点前,暂缓实施在台湾引发广泛社会争议的“军公教退休人员优惠存款修正方案(18%改革案)”。 据悉,提案中明确规定,台“立法院”审查完毕前,暂缓实施“18%改革案”,若台“考试院”及台当局“行政院”于“立法院”完成审查程序前,执意实施,因而造成的“国库”损失,应以“民法”中“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规定,向相关人员追回。 同时,对于台当局“行政院”、台“考试院”及其所属机关违反“宪法”及相关规定,执意推动“18%改革案”的行径,台“立法院”予以严厉谴责。(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