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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给年夜饭消费定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8:35 扬子晚报

  苏州电春节到了,亲朋好友一起出去吃顿年夜饭,成为不少市民的选择。苏州市物价局也特意给今年的年夜饭市场制定了数条规矩,免得让图个喜气的顾客遇到消费陷阱而带来不快。

  这些规定主要针对商家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强制消费等“小动作”而设,内容包括:年夜饭必须明码标价。各餐饮企业年夜饭套餐的菜单,必须标明具体的品名、规格和单
价,时令菜肴及海鲜等必须醒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当时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要收取“茶水费”、“餐巾纸费”等其他费用,应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取得同意后才能收费;结账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清单,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和合计金额。消费者要求出具发票的,应及时准确提供。

  物价部门表示,如果消费者在年夜饭消费过程中遇到餐饮企业在标价与结算价格不符,对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两套价目表、以低价招待顾客而以高价进行结算,以及不标明或者含糊标明附件条件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可立刻进行投诉。(潘步高李仲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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