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邱小妹家暴致死案 邱父被判刑12年定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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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0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发生在去年年初的邱小妹被父亲邱光仁殴打致死案,台“最高法院”依照伤害致死罪名,判处邱光仁12年有期徒刑确定。至于被控延迟邱小妹就医时机的医师林致男和刘奇桦两人涉案的部分,还在台北地院审理中。 据报道,检方在起诉时指出,去年一月间,男子邱光仁带着女儿到朋友家喝酒,邱小妹体力不支、趴在邱光仁身上睡着,还吵着要回家,后来邱光仁因手臂酸麻,要求邱小妹
据报道,当时的仁爱医院神经外科总医师林致男和主治医师刘奇桦,被控明明可以挪出病床替邱小妹开刀治疗,却还是决定将邱小妹转诊,延误邱小妹治疗,还联手制作假看诊病历记录,推卸医疗责任,枉顾人命部分,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去年八月间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诉后,现由台北地院审判中。 据了解,台北市仁爱医院去年四月间与邱家以250万元慰问金达成协议,邱家不再追究医院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