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新批经营性公墓市府明确相关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11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立群)从昨天市府召开的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的有关政策成为众多市民关注的热点,市殡葬整治办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和来信3000余次。 此次殡葬整治工作主要有三块,即整治私埋乱葬坟墓、非法公墓和强化对合法公墓的管理。对于前者,市政府重申,凡是2005年6月16日后新出现的私埋乱葬坟墓,所
对非法公墓的处置办法如下:非法公墓经营管理单位应按要求自行做好整治工作;非法公墓应整体封闭,一律停止墓区施工、墓穴销售和骨灰安葬活动,对违规者将依法予以处罚。关于合法公墓,市府将严格控制公墓数量,不再新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禁止建造、销售“寿坟”和超面积墓,也不得借殡葬整治之机以非法途径涨价,农村公益性墓地只能为本乡、本村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不得对外经营。据悉,从现在开始殡葬整治工作将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对具备条件的“无主坟”、“寿坟”的平整工作,并及时清理、复绿;确保完成对合法经营性公墓规范管理和非法公墓整体关闭工作;确保完成钱荣路、石门下森林公园大门周边等已显山透绿山坡私埋乱葬坟墓及非法公墓的清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