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查官商勾结等七种职务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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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59 四川新闻网 | |||||||||
(本网记者 盛利) 在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七种职务犯罪将是今后四川省各级检察机关严查的重点。四川新闻网记者1月12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已正式下发,其中严查七种职务犯罪是未来工作重点。 据悉,这七种职务犯罪的情况包括履职越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对资源配置大包
《意见》中提到,将严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权利影响,介入配置资源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入股,官商勾结、谋取私力,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非法开采、滥挖滥采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案件等。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将深入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与中介组织相互勾结,低估国有资产、虚估土地与矿产等资源价值,操纵土地、矿产等资源出让的虚假招投标等犯罪案件。注意发现国有企业在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该招标不招标、该拍卖不拍卖、该挂牌出让不挂牌出让等违规操作以及非法经营后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将通过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办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该移送而不移送刑事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