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驾驶人不得参与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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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新)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万无一失,市交管支队要求各大队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并且明确规定7类车辆及5种客运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市交管支队要求客运企业特别是有9座以上客车和专业运输客运单位立即进行以“查隐患、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自查、互查、检查和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运输企业对
客运驾驶人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春运:一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二是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五是未满18周岁申领驾驶证的。 市交管支队要求各大队立即着手会同交通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道路标志、标线是否完善;施工路段是否能在春运前完成。同时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自备三角木、防滑沙、防滑链等防滑物品的检查。 郊县大队要会同交通和安监部门对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监督运输企业调整或取消客运班线。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标志,禁止客运车辆在22: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通行。 加强路面巡查力度,重点纠正营运客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法驾车、违法会车及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安全不保不上路,违法不消不放行”。 做好雨、雪、雾、冰等特殊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制定交通安全预案,必要时坚决封山、封路。 市交管支队特别强调,对各大队因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两证”核发把关不严,路面监控不力,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的问题或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一查到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