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助力车是禁是限不日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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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1:14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彬报道:面对日益增多的燃油车(排量50CC以下)以及因为这种燃油车所带来的交通隐患,南昌市 公安交管局正着手对省城燃油车现状作全面调研,为省城燃油车最终是上牌管理还是全面禁止提供依据。 昨日,朱先生投诉称,他购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在经过安义县时被当地交警以无牌无证为由罚款500元。他认为 交警的这种执法很不合理,既然不允许燃油助力车行驶,为何
对此,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人员。据介绍,南昌从2001年实行“限摩”以来,对摩托车上牌给予了 控制。几年来,南昌市内这种排量在50CC以下的燃油车以助力车之名开始在省城销售,而且数量越来越多。根据相关规定 ,这种排量在50CC以下的燃油车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因此,必须按“限摩”的规定加以整治。整治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 安全法,对无驾驶证驾驶燃油车的驾驶员处罚500元,有证驾驶者以驾驶无牌机动车为准处罚200元。目前,考虑到这种 燃油车在省城已有不少用户,对这类车辆是绝对禁止上路还是上牌规范管理,结果要等近期调研后,由江西省出台法规来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