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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搭人发生车祸 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1:3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成都1月12日电舒兵、韩芳莉夫妇搭乘代俊良驾驶的汽车从安徽回成都,该车在四川达州境内发生车祸,舒兵、韩芳莉两人受伤。在赔偿问题上,驾驶员代俊良、车主汤志国、汽车使用者周忠树都认为不关自己的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作出判决:周忠树承担40%赔偿责任,代俊良承担50%赔偿责任,舒兵、韩芳莉两人承担10%责任。

  成都市中院有关人士表示,因好意搭乘他人出车祸而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有车族
应注意:与人方便的同时也承担着法律责任。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表示,由于搭顺风车不是买票上车,驾驶员或者车主有“施惠”的意味,因此,搭乘人不可能得到100%的赔偿,必须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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