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出新规 居末位者“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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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2: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机关单位在效能评议中居末位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并对分管责任人降职、主要责任人调离。记者昨天从庐阳区获悉,该区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拟出台《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 按规定,今后在实施行政管理和提供行政服务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庐阳区的机关单位都将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其中,对事关公共利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由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给予效能告诫并处罚,处罚内容包括不能评优,调整工作岗位,辞退,对分管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降职或调离等。 (从宝旭梅蒋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