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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夹缝下的死刑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6:06 新世纪周刊

  原告与被告:杀与不杀的博弈

  -本刊记者/王骞 摄影/张珂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有的古老话语。贵州高级人民法院对一犯有抢劫、强奸、杀人罪的凶犯量刑为死缓, 再次激起了民愤。于是,一场已不局限在法理层面的争论
就此展开

  19岁的崔英杰和未满17岁的宋宁(化名),在几

  个小时内,两次抢劫和强奸17岁的王江兰,并尝试溺死她不成后,又用石块将她砸死。2005年6月16日,贵 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罪的崔英杰死刑、宋宁无期徒刑。

  而2005年11月2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崔英杰死缓。2006年年初,王江兰的母亲向贵州省检 察院、人大递交了申诉状,要求再审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崔英杰,对其执行死刑。

  如果再审程序被启动,已经被判处死缓的崔英杰最终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又会变成一个疑问,而对于崔英杰是死是 活,争论在当地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抢劫、强奸、故意杀人,这三项罪行中的任何一项都足以判处崔英杰死刑,二审法院为何改判其为死缓?得知二审判 决,王江兰的家人和律师都发出如此质疑。相同的质疑声,也来自案发当地被惨案震惊的普通民众之口。

  17岁女孩被害

  2004年10月10日半夜到11日凌晨,王江兰17岁的生命之路,断送在两个同龄男子手中。当日下午,贵州 省安顺市开发区云马飞机制造厂中学的放学铃声一响,初三女生毛丽娜立刻拿着书包冲出校门,刚走到食堂,就听见一个阿姨 议论:“那个失踪的女孩死在水库那里了。”

  “王江兰死了!”毛丽娜来不及掉眼泪,立刻搭上学校门口的公车回到镇宁县丁旗镇三街村,半个小时以后,她将这 个消息告诉了住在村里的姨婆,“姨婆”正是王江兰的母亲。

  “当天傍晚,我和她母亲赶到学校时,学校老师通知我们,江兰的尸体已经送到了殡仪馆,我们掉头又往殡仪馆跑” ,王江兰的大嫂张海燕回忆说,躺在殡仪馆里的江兰,“腿和胳膊都骨折了,头部严重变形,还好,脸没事,还是那个样子” 。

  “她计划要考政法大学,当个能为百姓说话的好法官”,张海燕忍不住诘问,“什么样的人会对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 女孩下毒手?”

  “8000人的厂区从来没出过这种事,大家都被吓坏了,好长一段时间里,家长都要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才安心, 大家都说凶手用这么残忍的手段杀害一个女孩,该杀。”云马飞机制造厂公安科的工作人员肖伟说。

  嫌犯承认犯罪

  2004年10月10日夜里12点过后,在云马厂中学当老师的李福堂被外甥女毛丽娜的敲门声吵醒。毛丽娜告诉 舅舅,刚才,王江兰被两个带刀的陌生男人从宿舍带走了,那两个男人还抢了她们仅有的40元现金。

  李福堂立刻带着毛丽娜赶到云马厂公安科报案,王江兰被列入了“失踪人口”,公安科随后又把这个消息报告了安顺 市开发区公安局。“我们一直在附近找,但直到天亮也没见到王江兰的踪影”,毛丽娜说。凌晨5点多,她和舅舅才在公安人 员的安排下休息。

  接到报案后,公安人员对重点人口进行了排查,崔英杰第一次就被划入了排查范围。“他的父母都是厂区职工,在厂 区长大的他从小打架,小偷小摸,曾用石头砸死邻居家的小鸡,秉性很差,有暴力倾向。”肖伟说,当时警方并没料到会发生 这么恶性的案件,直到第二天在附近一个县的网吧里找到崔英杰,听他供述和宋宁抢劫、强奸、杀人的整个犯罪过程,才知道 失踪的女孩子已经死了。

  11日下午2点左右,警方在崔英杰的带领下,来到位于云马厂附近的蜜蜂水库。这里距离学校约有1个小时的路程 。警方很快发现王江兰的尸体漂浮在距水坝约200米的西北侧水面上。

  跟随公安人员同到现场勘查的肖伟看到,王江兰衣着整齐,后脑勺部位有爆裂式伤口,尸体往西不远的岸边石块上还 有两处深褐色的血迹。警方还在水库内找到了王江兰的白色夹克衫,衣服的两个袖子被打成死结,衣服里还包着一块石头。

  据法医鉴定,岸边石块上的血迹与王江兰的血型相同,崔英杰的牛仔裤上也粘有相同的血迹。从尸体的阴道中,法医 还检测出崔英杰的精子。

  法院认定犯罪过程

  据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4年10月10日当晚10时许,崔英杰、宋宁两人在云马厂持刀威逼抢 得王江兰的现金15元,并将她挟持到附近一座山上,将其轮奸。尔后,两人又将王江兰挟持到她租住的宿舍内,抢走现金4 0元。

  之后两人怕罪行暴露,决定杀人灭口,遂将王江兰带到附近的蜜蜂水库,途中,两人再次对她实施轮奸。

  在蜜蜂水库,两人欲将王江兰淹死,便将她的外衣脱下捆住王江兰后推下船,但因她会游泳而未果。两人又将她哄骗 上岸后,用石头朝王江兰的头部乱砸,致其死亡后抛尸于水库中。

  王江兰租住的宿舍离学校步行不过10分钟。

  从被抢劫、第一次强奸、到被劫持回和毛丽娜同住的宿舍、再入室抢劫,这1个多小时内,王江兰没有呼救,看着歹 徒带走江兰的毛丽娜也没有呼救。

  崔英杰的二审辩护律师谢文川则认为,开始两人只是想抢点钱,看到对方不反抗,又进一步侵犯,直到两次反复强奸 、抢劫后,恐惧罪行暴露的两人才想到了杀人灭口。受害者的沉默,客观上纵容了犯罪。

  认罪、坦白换来死缓判决

  “如果不是因为你最后杀了我女儿,不管你对她做过什么,我都不会一定要你死”。在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时,王江兰的母亲对崔英杰说了这么一句话。

  由于凶手之一的宋宁是未成年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王江兰的母亲和律师刘鹰,因提出民事 赔偿,以原告方身份参加了庭审。

  “开庭时,崔英杰讲述了整个犯罪过程,态度冷静,没有表示悔意,也没有向王江兰的母亲道歉。”仔细观察崔英杰 的刘鹰说,自己在听到王江兰被残忍杀害的细节时,曾几欲落泪。

  2005年6月16日,安顺中院一审判决崔英杰死刑、宋宁无期徒刑。然而,5个多月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最 后做出的二审判决结果,让王江兰的家人无法接受。二审法院以“崔英杰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为由,改判其“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少杀慎杀,不是不杀”,年初已经帮助王家写了申诉状的律师刘鹰认为,抢劫、强奸、杀人这三项罪名都可能涉及 死刑,同时犯下这三种罪行的崔英杰绝对该杀。

  而二审崔英杰的辩护律师谢文川律师用了“激情杀人”这四个字来定义本案。谢文川和崔英杰面谈过两次,每次问到 杀人动机时,崔英杰总是说不清楚,但悔意明显。“崔英杰刚进入社会,还很年轻,一时失足,减刑是可行的”。

  张海燕说,在得知二审判决后,江兰的父亲变得神志不清。王江兰50多岁的母亲每天寄宿在贵阳火车站,拿着申诉 状奔走在贵州省检察院、省人大之间,要求再审崔英杰。“还有上万名市民听到江兰的遭遇后,签名支持她母亲的申诉。”

  2005年12月末,《贵州都市报》最早报道此案后,接到众多热线电话,很多读者都表示对此判决不服气,他们 认为崔英杰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地很多律师也认为,崔英杰作案手段太残忍了,两次抢劫同一人,两次强奸同一人 ,两种方式去杀害同一人,他不该被从轻免死;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在与当地媒体的沟通中也认为,崔英 杰就应该被判死刑。

  现在,王江兰的母亲仍在贵阳等待贵州省检察院、人大对于她申诉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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